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三條尚無授權得由縣(市)議會自行訂定該招標方式
要旨
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三條尚無授權得由縣(市)議會自行訂定該招標方式
內容
主旨: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未達公告金額之招標方式,在中央由主管機關定之;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地方未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尚無授權得由縣(市)議會自行訂定該招標方式,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議會八十八年八月十日(八十八)議法字第一六一七號函。正本:澎湖縣議會 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