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臺中縣臺中航太工業區開發工作委員會動支該公司經費購置公務所需之設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要旨
臺中縣臺中航太工業區開發工作委員會動支該公司經費購置公務所需之設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內容
發文日期:八十八年八月十七日發文字第:(八八)工程企字第八八一一六九八號主旨:臺中縣臺中航太工業區開發工作委員會係台中縣政府與民營企業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依契約成立,其動支該公司經費購置公務所需之設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會八十八年七月七日(中縣資策)字第二三三九號函。(該函八月四日寄達本會)正本:臺中縣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 副本:臺中縣政府、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