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清潔維護契約續約疑義
要旨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清潔維護契約續約疑義
內容
主旨:貴館八十八年度清潔維護契約續約疑義,復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館八十八年九月十四日(八八)館秘字第五四二二號函。二、 來函所述原清潔維護契約為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 施行前所辦理之採購,其屬公告金額以上者,如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後續擴充之情形者,得適用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規定;如未敘明而原契約訂有續約條款者,得依原契約敘明之情形,採限制性招標。但以原契約已敘明得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之上限為限且應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屬未達公告金額者,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之規定辦理。正本: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