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分項決標之採購,其決標之廠商家數疑義
要旨
分項決標之採購,其決標之廠商家數疑義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分項決標之採購,其決標之廠商家數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公司八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八八)油料88080947號函。二、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辦理複數決標,其採公開招標分項決標者之開標決標原則如下:(一) 招標文件未規定各項投標文件應分項裝封及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者,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時,應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開標。個別項目之報價廠商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未達三家,除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不予決標外,有廠商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最低價格或最有利標之競標精神者,應行決標。(二) 招標文件規定各項投標文件應分項裝封及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者,個別項目應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時,方得就該項開標。開標後該項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家數未達三家,除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不予決標外,有廠商符合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最低價格或最有利標之競標精神者,應行決標。正本: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