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結算驗收證明書」若內容填寫錯誤,其處理方式
要旨
「結算驗收證明書」若內容填寫錯誤,其處理方式
內容
主旨:有關「結算驗收證明書」說明六,若內容填寫錯誤,其處理方式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局(會計室)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傳真信函。二、 「結算驗收證明書」既須加蓋主辦機關之印信,為公文書之一種,依行政院函頒「文書處理」之規定,校對人員發現其內容繕(打)有嚴重錯誤時,應退回重新繕(打);如屬無關重要者,得退回改正後於更正處加蓋校對章。另校對人員如發現原稿有疑義或有明顯誤漏之處,應洽承辦人予以改正。正本: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企劃處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