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規定所訂定之「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委託勞工保險局核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要旨
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規定所訂定之「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委託勞工保險局核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內容
主旨:貴會委託勞工保險局核發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係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規定所訂定之「辦理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會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八八)農輔字第八八○五○四四六號函。正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