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辦理公共造產停車場事業委託經營管理,其是否適用或得參照政府採購法之疑義

會議日期 88 年 08 月 30 日

要旨

辦理公共造產停車場事業委託經營管理,其是否適用或得參照政府採購法之疑義

內容

主旨:貴縣水里鄉公所辦理公共造產停車場事業委託經營管理,其是否適用或得參照政府採購法之疑義,復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府八十八年八月十三日(八八)投府民業字第八八一二二七九八號函。二、 本案有關 貴縣水里鄉公所辦理公共造產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可依停車場法或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辦理。三、 來函說明三,茲依相關情形分述如次:(一) 機關公務用財產之借予(出租),非屬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規範範圍。(二) 機關將其管理之公有財產委託廠商營運管理,則屬勞務採購,應依本法勞務採購之規定辦理。(三) 依本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機關辦理政府規劃或核准之交通、能源、環保、旅遊等建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開放廠商投資興建、營運者,其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正本:南投縣政府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辦理公共造產停車場事業委託經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