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及繳納、退還、終止方式
要旨
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及繳納、退還、終止方式
內容
主旨:有關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及繳納、退還、終止方式,機關應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及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請 查照。說明:一、 復貴公司八十八年八月九日申請書。二、 貴公司如發現機關辦理採購違反前揭規定之情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規定提出異議、申訴。正本:豪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