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標廠商交貨產品之生產廠商與投標時所提出之生產廠商不符,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會議日期 88 年 07 月 12 日

要旨

標廠商交貨產品之生產廠商與投標時所提出之生產廠商不符,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內容

主旨:貴校辦理飲水機招標案,得標廠商交貨產品之生產廠商與投標時所提出之生產廠商不符乙 節,請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二條有關「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之規定辦理,復請 查 照。說明:復 貴校八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八八校總○一二五四九號函。正本:國立台灣大學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標廠商交貨產品之生產廠商與投標…」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