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1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並未規定得免收保證金

會議日期 88 年 08 月 06 日

要旨

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並未規定得免收保證金

內容

主旨:貴局函詢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得標廠商繳納保證金乙節,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 貴局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八八)駒馳字第五六六O號函。二、 查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並未規定得免收保證金。 貴局以議價方式辦理財物採購,得視需要以降低保證金之方式辦理。三、 貴局實際議價作業如確因國外廠商堅不同意繳交履約保證金致無法進行採購,建議移駐外機構依本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辦理。正本:國防部採購局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以議價方式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