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2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將市有財產委託法人、機構或團體經營、管理,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疑義

會議日期 88 年 07 月 20 日

要旨

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將市有財產委託法人、機構或團體經營、管理,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疑義

內容

主旨:貴府各機關將市有財產委託法人、機構或團體經營、管理,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 復 貴府八十八年六月十一日府工三字第八八O三九五O五OO號函。二、 貴府辦理委託民間違規停車拖吊業務,係勞務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規定。三、 有關市有財產委託民間經營管理部分,若屬本法第九十九條所定之公共建設,其甄選廠商程序,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四、 另來函所述補助對象之選定,不適用本法。但以補助經費辦理採購應符合本法第四條之規定。正本:台北市政府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將市有財產委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