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除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列舉者外,不得為之
要旨
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除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列舉者外,不得為之
內容
主旨:有關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除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列舉者外,不得為之,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府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八八府營發字第八三七八九號函。正本:台中市政府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除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列舉者外,不得為之
主旨:有關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除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列舉者外,不得為之,復請 查照。。說明:復 貴府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八八府營發字第八三七八九號函。正本:台中市政府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除政府採…」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