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政府採購法驗收相關條文請釋事項
要旨
政府採購法驗收相關條文請釋事項
內容
主旨:貴所就政府採購法驗收相關條文請釋事項,答復如附件,請 查照。說明:復 貴所八十八年六月七日蘆鄉秘字第八八一一三一七0號函。正本:桃園縣蘆竹鄉公所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蔡 兆 陽附註: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101號令修正公布政府採購法,增訂第73條之1明定政府採購之付款及審核程序。另行政院90年2月23日行政院(90)台會授三字第 01582 號令發布廢止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