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處理計畫(B00),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
要旨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處理計畫(B00),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
內容
主旨:貴府辦理「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處理計畫(B00)」,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其甄選投資廠商之程序,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復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府八十八年六月三日(八七)府環三字第六四○七三號函。二、前揭函稱以「合理價格標方式決標」乙節,其用詞及決標方式,請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辦理。正本:新竹縣政府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均含附件)主任委員 蔡兆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