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20713
要旨
來函所詢本局網站刊登的「著作權Q&A」內容是否可使用在公司內網宣導智慧財產權一節,按本局網站頁尾資訊的「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已說明,網站刊載資料以無償、非專屬,得由使用者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
令函要旨
來函所詢本局網站刊登的「著作權Q&A」內容是否可使用在公司內網宣導智慧財產權一節,按本局網站頁尾資訊的「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已說明,網站刊載資料以無償、非專屬,得由使用者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仍應註明出處。故您可依照上述授權範圍利用本局刊載的「著作權Q&A」宣導智慧財產權,無須再取得本局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