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6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11221

會議日期 111 年 12 月 21 日

要旨

一、依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所稱「依法令舉行」係指依我國法令舉行之考試,例如:國民中小學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實施之評量所使用試題及各公私立高中舉行之模擬…

令函要旨

一、依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所稱「依法令舉行」係指依我國法令舉行之考試,例如:國民中小學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實施之評量所使用試題及各公私立高中舉行之模擬考、複習考、隨堂測驗等,均係依我國教育相關法令所舉行之考試,其試題及其備用試題,均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另是否屬於依法令舉行之考試,可洽教育部了解,先予說明。

二、所詢北區之學測/指考模擬考題依前述規定屬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任何人均得利用,因此利用此類考題製作課程教材,尚不生著作權侵權問題。惟提醒您留意,由於依前述規定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部分,僅限於試題本身,並不包含解答,故試題解答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仍屬著作權保護之標的,如欲利用,仍需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三、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所詢利用行為是否涉及著作權侵害,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依個案具體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11122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