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10803b
要旨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第1項所規定之使用清單,主要是針對集管團體所管理的歌曲;若非屬集管團體管理之歌曲,仍可詳實記錄,並提交給集管團體或個別權利人確認。
令函要旨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第1項所規定之使用清單,主要是針對集管團體所管理的歌曲;若非屬集管團體管理之歌曲,仍可詳實記錄,並提交給集管團體或個別權利人確認。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第1項所規定之使用清單,主要是針對集管團體所管理的歌曲;若非屬集管團體管理之歌曲,仍可詳實記錄,並提交給集管團體或個別權利人確認。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37條第1項所規定之使用清單,主要是針對集管團體所管理的歌曲;若非屬集管團體管理之歌曲,仍可詳實記錄,並提交給集管團體或個別權利人確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帶「電子郵件1110803b」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