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5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10408b

會議日期 111 年 04 月 08 日

要旨

一、 3D模型之公仔如具備「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最基本的創意程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美術著作」,您於創作完成時即享有該3D模型公仔之著作權,第三人如欲對該美術著作進行二次創作,可能涉及「重製」或「…

令函要旨

一、 3D模型之公仔如具備「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最基本的創意程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之「美術著作」,您於創作完成時即享有該3D模型公仔之著作權,第三人如欲對該美術著作進行二次創作,可能涉及「重製」或「改作」之行為,除有符合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定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您的同意或授權,否則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可能。

二、 次依本法第37條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因此,您將上述3D模型公仔授權朋友利用,該授權範圍是否包括朋友轉授權第三人改作成2D模型一節,應視您與朋友的授權約定而定;如約定不明之部分,則推定為未授權。

三、 因著作權係屬私權,他人於二次創作之2D模型如與您創作之3D模型公仔有相似的問題,則可能涉及「重製」或「改作」之行為,惟究有無構成侵害著作權,須由司法機關就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110408b」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