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00827
要旨
有關您詢問的問題,本局說明如下:
令函要旨
有關您詢問的問題,本局說明如下:所詢「取得授權需經什麼手續」一事,本局110年8月9日、8月18日及8月19日回復您的內容中,已說明利用他人音樂製作影片上傳至YouTube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的行為,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提供您授權管道資訊,請您參考前述電子郵件,並向相關集管團體及著作財產權人洽詢授權。
另您提供「放心去飛」YouTube網頁之歌曲資訊截圖(圖中顯示「授權YouTube的內容擁有者」之欄位)並詢問是否表示YouTube已向版權擁有者取得授權一節,由於該資訊係由YouTube所提供,請您逕向YouTube詢問相關疑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