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00616
要旨
、 電影如具有「原創性」(未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則為受著作權保護之「視聽著作」。任何人單純於網路上瀏覽、觀看由他人所上傳的電影(如:在Youtube上觀看他人上傳的電影),雖尚不涉及著作之利用行為,惟如另外自網…
令函要旨
、 電影如具有「原創性」(未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則為受著作權保護之「視聽著作」。任何人單純於網路上瀏覽、觀看由他人所上傳的電影(如:在Youtube上觀看他人上傳的電影),雖尚不涉及著作之利用行為,惟如另外自網路下載電影影音檔(如:將Youtube影片另行下載留存),則涉及著作之重製行為,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會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合先敘明。
二、 所詢使用VPN跨區到別的國家,觀看國內沒有版權的電影一事,據了解有著作權人會透過國外電影平台所設定的IP過濾機制,限制特定區域使用者方得觀看,而如部份消費者會透過所謂的私人虛擬網路(VPN)等方式跨國境觀賞原本在我國無法觀看的電影,是否違反著作權法?涉及上述之IP過濾機制是否係著作權人所採取之「防盜拷措施」(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8款參照)而定,如該IP過濾機制(跨區觀看限制)屬著作權法規定之「防盜拷措施」,此時如消費者未經合法授權而予以破解、破壞或以其他方法規避,縱使破解後僅單純觀看電影而未有下載行為,仍將違反著作權法第80條之2第1項規定,反之則否。至於消費者破解著作權人之跨區觀看限制後,除單純瀏覽觀看外,如更進一步有下載電影之行為,原則上仍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已如前述。
三、 由於著作權及其防盜拷措施之保護均屬私權,實際是否構成侵權,如有爭議,仍需由司法機關就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建議透過近年蓬勃發展、選擇眾多之合法影音平台訂閱觀看電影,較無侵權的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