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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100511

會議日期 110 年 05 月 11 日

要旨

經查7-11網頁有關「廢光碟片回收」之問答說明:「問:廢棄的盜版光碟拿去回收,會有違法的問題存在嗎?答:7-11回收的是廢棄的光碟片,回收後交由處理商進行破壞處理,並無違法的問題」,故所詢將廢光碟片送至超商回收變現成商品使用金,如光碟片確經…

令函要旨

經查7-11網頁有關「廢光碟片回收」之問答說明:「問:廢棄的盜版光碟拿去回收,會有違法的問題存在嗎?答:7-11回收的是廢棄的光碟片,回收後交由處理商進行破壞處理,並無違法的問題」,故所詢將廢光碟片送至超商回收變現成商品使用金,如光碟片確經超商交由處理商銷毀,因不涉及盜版光碟之重製與散布行為,尚無違法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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