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5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800032420號

會議日期 108 年 05 月 29 日

要旨

主旨:有關貴委員會詢問於社區視聽室播放影片所涉之著作權疑義,如說明,請查照。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貴委員會詢問於社區視聽室播放影片所涉之著作權疑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委員會108年5月25日台管(雪)字第1080525號函辦理。

二、所詢於對住戶開放之社區視聽室,透過投影機播放電影,因社區住戶屬於「特定之多數人」,屬於著作權法所稱之「公眾」,涉及視聽著作之利用行為,就影片來源之不同情形分述如下:

(一)播放中華電信MOD:如貴委員會所申請利用者係中華電信所提供「公共場所使用」之MOD服務,則可於契約授權範圍內播放。

(二)播放租售之DVD:

1、如辦理之活動係特定之非經常性活動(如:中秋節慶祝活動),於符合「非營利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三要件之情形,則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55條「合理使用」規定之適用空間,得公開上映(播放)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視聽著作。

2、如係每周或每月選擇不特定時間播放,則屬經常性活動,尚無主張本法第55條「合理使用」規定之空間,故仍須向著作財產權人取得授權或租用「公播版」影片播放之(即已授權放映給公眾欣賞的影片版本,可至本局網頁(www1.tipo.gov.tw) > 著作權 > 著作權知識+> 「公播版影片著作權」處參考相關資訊),方屬適法,否則即涉及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而有民、刑事責任。

三、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有關活動是否為非經常性,及所詢利用行為是否適法,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於個案具體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智著字第1080003242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