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71203b
要旨
一、徵稿比賽的法律性質是類似民法的懸賞廣告或優等懸賞廣告,主辦單位發布的比賽規則是「要約」,參加人同意提供作品參與比賽的行為是「承諾」,要約和承諾合致,契約即成立,雙方均受比賽規則(即契約內容)的拘束,如對契約內容有疑義,宜洽主辦單位瞭解;…
令函要旨
一、徵稿比賽的法律性質是類似民法的懸賞廣告或優等懸賞廣告,主辦單位發布的比賽規則是「要約」,參加人同意提供作品參與比賽的行為是「承諾」,要約和承諾合致,契約即成立,雙方均受比賽規則(即契約內容)的拘束,如對契約內容有疑義,宜洽主辦單位瞭解;有爭議,則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合先敘明。
二、來信所述比賽簡章上註明「所有參賽照片之著作財產權自收件時起讓與主辦單位」。故您參賽照片之著作財產權應依簡章規定歸屬主辦單位,嗣後您如欲利用該照片,應取得該單位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