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700027540號
要旨
主旨:有關所詢英漢百科app字卡集之著作權疑問,如說明,請查照。
令函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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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復貴公司107年4月24日遠東發(107)字第01號函。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是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因此,符合「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最起碼創意高度)之兩要件,方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又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等」,均屬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合先敘明。
三、依來函及口頭說明,貴公司開發之英漢百科app字卡集,收錄其他出版商之英文課本單字,但有關單字之說明、例句均由貴公司自行創作,由於英文單字屬於通用名詞,依前開說明,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因而收錄其他出版商之英文課本單字整理為App字卡集,不會涉及著作利用問題。四、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所詢利用行為是否涉及著作權侵害,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依個案調查具體事實認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