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6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61023c

會議日期 106 年 10 月 23 日

要旨

一、電影畫面截圖或網路照片,一般具原創性與創作性,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所詢將前述圖片放置於賣場網頁,會涉及「重製」、「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利用行為;若修改前述圖片,達「另為創作」之程度,則另涉及「改作」他人著作之行為;因為…

令函要旨

一、電影畫面截圖或網路照片,一般具原創性與創作性,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所詢將前述圖片放置於賣場網頁,會涉及「重製」、「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利用行為;若修改前述圖片,達「另為創作」之程度,則另涉及「改作」他人著作之行為;因為重製、改作、公開傳輸都是著作財產權人的專有權利,除有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規定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不因照片是否取自網路、有無修改或註明出處而有所不同。由於您的利用情形,主張合理使用空間較小,建議您取得圖片之授權,或是利用自行繪製或拍攝之圖片、照片。如未取得授權而擅自利用他人圖片,縱使註明出處,仍會構成著作權侵害。

二、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得否主張合理使用,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於個案調查具體事實認定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061023c」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