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60816
要旨
一、來函所詢館藏二冊作者及出版社皆不相同,但內容幾近相同之書籍是否涉及抄襲以及可否陳列供閱覽一事,首先,因著作權屬於私權,作者與出版社間之授權關係,如有疑義可逕向出版社或作者釐清(本案經電詢該出版社其表示,此二家出版社屬同一經營者,並獲得作…
令函要旨
一、來函所詢館藏二冊作者及出版社皆不相同,但內容幾近相同之書籍是否涉及抄襲以及可否陳列供閱覽一事,首先,因著作權屬於私權,作者與出版社間之授權關係,如有疑義可逕向出版社或作者釐清(本案經電詢該出版社其表示,此二家出版社屬同一經營者,並獲得作者授權以不同書名,交由不同出版社及總代理商再版)。至於貴館為法定送存機關,館藏書籍只要係自合法管道取得之已公開發表著作,自可陳列供公眾閱覽,除非貴館明知書籍為盜版品仍出借予讀者,始可能涉及著作權之侵害(請參考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6款),併此說明。
二、本案著作是否構成抄襲涉及個案事實之認定,如有爭議,則應由司法機關於個案調查具體事實認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