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4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60503

會議日期 106 年 06 月 06 日

要旨

一、著作權法所給予之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等。因此,團康活動之程序及遊戲規則僅屬方法、概念之範疇,並不屬本法保護範圍。然而如就團康活動及遊戲之概念,另外撰寫之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著作)、創作…

令函要旨

一、著作權法所給予之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等。因此,團康活動之程序及遊戲規則僅屬方法、概念之範疇,並不屬本法保護範圍。然而如就團康活動及遊戲之概念,另外撰寫之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著作)、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之說明文案內容(即就概念另為具原創性之表達),則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語文著作」。

二、惟所詢網頁內容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係屬個案問題,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於個案調查具體事實認定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06050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