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60427c
要旨
一、有關問題一,您詢問授權契約是否會因公司被廢止而失效,依公司法規定,如公司具解散事由經廢止登記後,應進行清算程序,該公司法人人格於清算中仍視同存續,於清算程序終止時始歸消滅。來函所提及之授權契約,於清算終結時將由清算結果之繼受人承受一切權…
令函要旨
一、有關問題一,您詢問授權契約是否會因公司被廢止而失效,依公司法規定,如公司具解散事由經廢止登記後,應進行清算程序,該公司法人人格於清算中仍視同存續,於清算程序終止時始歸消滅。來函所提及之授權契約,於清算終結時將由清算結果之繼受人承受一切權利義務,因此,該契約並不會因該公司被廢止登記後自動失效。惟該公司是否進行清算及誰是清算人等問題,依公司法及民法相關規定,屬法院監督之範疇,建議向該公司所在地之管轄法院查詢。
二、有關問題二、三契約效力及終止之疑義,涉及契約條款之適用及解釋問題,此屬民事法律關係及授權契約內容,尚不涉著作權問題,本局歉難表示意見。本案建議詢法務部(電話:02-2191-0189)或律師等民事專業人員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