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50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500088880號

會議日期 106 年 01 月 06 日

要旨

主旨:有關所詢「鎖具之密碼表」之著作權疑義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所詢「鎖具之密碼表」之著作權疑義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台端105年12月16日函。

二、按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並且需符合「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之創作高度)兩項要件,始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另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規定,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該著作的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又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等,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合先敘明。

三、來函所詢密碼表所表達之規則排列、及原始碼、解碼列與字碼列之關係,因屬「概念」之範疇,而「概念」本身在著作權法上並無獨占排他性,並不屬著作權法保護範圍;至於密碼表所包含之英文字母與數字等代碼號為通用之符號,亦非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

四、以上說明係行政機關意見,由於著作權屬私權,個案上是否為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應於當事人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事實審認之。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智著字第1050008888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