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50906
要旨
一、查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係經前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於88年1月20日核准設立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該會並於同年5月17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法人之登記;另有關著作權業務業於同年1月26日由內政部劃歸本局掌理,因此,MÜS…
令函要旨
一、查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係經前內政部著作權委員會於88年1月20日核准設立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該會並於同年5月17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法人之登記;另有關著作權業務業於同年1月26日由內政部劃歸本局掌理,因此,MÜST現為本局監督管理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其管理範圍為音樂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公開演出權及公開傳輸權,該會相關資料請逕至該會網站查閱( http://www.must.org.tw/ )。是以,所詢「MÜ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與「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應為同一個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