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50823
要旨
一、 依著作權法規定,如圖片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最基本的創意程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Pokémon Go遊戲中,代表紅、黃、藍隊伍(Team Valor/Instinct/Mystic) 之火焰鳥、…
令函要旨
一、 依著作權法規定,如圖片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最基本的創意程度),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Pokémon Go遊戲中,代表紅、黃、藍隊伍(Team Valor/Instinct/Mystic) 之火焰鳥、閃電鳥及急凍鳥圖片如符合上述保護要件,即屬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著作。二、如貴店欲使用Pokémon Go遊戲圖片製成海報,可能涉及「重製」或「改作」之著作利用行為,又如將前述海報上傳至Facebook等網路平台供不特定人瀏覽,則另涉及「公開傳輸」之利用。依據著作權法,著作財產權人專有「重製權」、「改作權」及「公開傳輸權」,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至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原則上應取得同意或授權,才能利用該圖片,建議貴店如欲利用Pokémon Go相關遊戲圖片進行商業宣傳活動時,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或經其授權之人的同意或授權,以避免往後發生著作權侵權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