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1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500043440號

會議日期 105 年 06 月 17 日

要旨

主旨:有關您詢問著作權法第52條「引用」之合理使用問題,說明如下,請查照。說明:一、復您105年6月13日函。二、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是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自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因此彩繪圖畫或拍照如果具有原創性及…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您詢問著作權法第52條「引用」之合理使用問題,說明如下,請查照。說明:一、復您105年6月13日函。二、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是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自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因此彩繪圖畫或拍照如果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即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即照片),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定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利用之。三、按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所稱之「引用」,係指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節錄或抄錄他人著作,供自己的著作作為參證或註釋等,因此引用的前提是自己本身要有著作,且引用之部分須與自己創作部分得加以區辨者,始得主張,並應依著作權法第64條規定註明出處。四、因此有關您所詢問利用他人書籍中之一張彩圖,引用到自己的文章中是否會觸犯著作權法一事,若您符合說明三所規定之情形,即可主張合理使用,不會有民、刑事責任。惟個案上究否符合合理使用?於發生爭議時,仍應由司法機關就具體個案調查認定之。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智著字第1050004344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