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2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400009720號

會議日期 104 年 03 月 06 日

要旨

主旨:有關 貴會函詢「業務委外」及「代收代付」等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 貴會函詢「業務委外」及「代收代付」等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會104年2月5日○○字第○○○○號函。

二、按本局前已敘明「集管團體應自行執行集管業務,不得委由他人執行」、「未經許可設立為集管團體之第三人,不得執行集管業務或以集管團體名義為其他法律行為」等節,請參考本局103年5月29日智著字第10316003190號、104年01月28日智著字第10400002530號及104年2月13日智著字第10400009400號等函文(諒悉)。

三、本局再次重申,集管團體本應執行集管業務,其得委託第三人代辦之事項,應僅限於不涉及集管業務之手足延伸性質之行為,及其他基於管理及營運需要之行政事務行為,例如:辦公室的租用、資訊系統之開發、維護、資料登打、文宣資料之製發、教育宣導等情形,始得為之。基此,為避免違反法律規定並維護會員權益,建議仍應依法自行推廣及執行集管業務。又本局前已多次函令 貴會不得將集管業務委外處理,是如再發生類似情事,將依法進行裁處,特請注意。

四、另本局業指定MUST為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授權之「單一窗口」並已於104年1月1日施行,本項制度之實施不但可節省 貴會之營運成本,有助於各集管團體增加營收;利用人亦可達到簡化授權之目的,提高利用人合法利用著作之意願,雙方均可避免不必要之法律困擾,請積極配合辦理,以共同建立合法之授權市場。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智著字第10400009720…」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