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300091200號
要旨
主旨:有關「總統祭文」(含稿)是否屬「公文」之疑義一案,如說明,請 鑒查。說明:一、復 鈞府103年12月18日華總一智字第10310071540號函。二、按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所定之「公文」,著作權法並無明文定義,又本局89年4月13日(…
令函要旨
主旨:有關「總統祭文」(含稿)是否屬「公文」之疑義一案,如說明,請 鑒查。說明:一、復 鈞府103年12月18日華總一智字第10310071540號函。二、按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所定之「公文」,著作權法並無明文定義,又本局89年4月13日(八九)智著字第89002617號函釋,著作權法第9條第1項第1款所定「公文」,係指公文程式條例第1條所稱之「公文」而言,又著作是否屬「公文」,須就個案事實依其是否為處理公務之文書,是否具備法律規定之程式認定之。三、因此,就旨揭祭文是否屬公文程式條例之「公文」,而為不受著作權保護之標的,由於本局非公文程式條例之主管機關,爰請 鈞府逕洽該條例之主管機關行政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