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30626b
要旨
一、來函所詢從他人網站下載圖片,並使用於公司宣傳單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如前揭圖片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而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該等作品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自創作完成時起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故 貴公司如要下載該圖片使用於…
令函要旨
一、來函所詢從他人網站下載圖片,並使用於公司宣傳單上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如前揭圖片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而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該等作品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自創作完成時起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故 貴公司如要下載該圖片使用於宣傳單上,因已涉及重製、散布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合理使用之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都應該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若無法找到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時,建議不要使用,以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二、由於著作權屬於私權,如有爭議發生,仍需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