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30625c
要旨
一、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即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請參考著作權法第10條之規定),另本局曾針對攝影著作之原創性於97年9月8日以智著字第09700078680號函作詳細解釋(請參附錄)。因此,若您拍攝的照片符合上開函釋…
令函要旨
一、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即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請參考著作權法第10條之規定),另本局曾針對攝影著作之原創性於97年9月8日以智著字第09700078680號函作詳細解釋(請參附錄)。因此,若您拍攝的照片符合上開函釋內容,即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攝影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