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21031b
要旨
您好!有關 您所詢的著作權問題,答復如下:一、 為倡導大專校院使用正版教科書,不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並輔導校園建立合法取得正版教科書之制度,本局曾於自93年度起,在年度經費許可下,逐年擴大結合(輔導)計達43所大專校院之校園書店設立二手教科…
令函要旨
您好!有關 您所詢的著作權問題,答復如下:一、 為倡導大專校院使用正版教科書,不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並輔導校園建立合法取得正版教科書之制度,本局曾於自93年度起,在年度經費許可下,逐年擴大結合(輔導)計達43所大專校院之校園書店設立二手教科書交流專區,固定與結盟大學校院第一學期開學期間及第二學期結束前舉辦二手教科書交流活動,94年度至98年度更委外建置「校園二手教科書網」,供全國大專校院學生進行跨校交流二手教科書。惟自99年度起二手書平台制度化建置工作,已由教育部納入「校園 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之學校應辦事項,本局為避免宣導資源重複故不再續辦該平台及上述機制。二、有關詢問大學二手教科書配合書商一節,建議您向教育部洽詢瞭解,尚祈 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