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1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20517c

會議日期 102 年 05 月 17 日

要旨

您好:一、您所詢問原教育廳早期(民國59至89年間)出資聘請作家陸續出版之中華兒童叢書,其著作權之歸屬,由於其完成之期間跨越新舊法,參照民國(下同)53年、74年及79年著作權法規定,由出資人享有著作權;81年修正後,則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

令函要旨

您好:一、您所詢問原教育廳早期(民國59至89年間)出資聘請作家陸續出版之中華兒童叢書,其著作權之歸屬,由於其完成之期間跨越新舊法,參照民國(下同)53年、74年及79年著作權法規定,由出資人享有著作權;81年修正後,則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但雙方得另以契約定之。因此,本案出資聘人完成之著作,如係於81年6月12日前完成者,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其著作財產權歸出資人享有;如係於81年6月12日後完成者,如無約定著作權之歸屬,其著作財產權由原受聘人享有,合先敘明。二、有關著作權之歸屬,除參考上述說明外,另當事人間亦可以契約約定著作權之歸屬,而契約包括明示或默示契約,如有相關內容記載其著作權歸屬原教育廳(如會議記錄),亦可作為著作權享有之依據。三、本案著作之著作權如由原教育廳享有,基於組改及業務移轉,著作權移轉教育部,教育部或其單位自得本於權利人地位行使權利,包括將其數位化上載網路供民眾利用。其著作權如未能由原教育廳享有,則後續利用,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仍應取得著作財產人之授權。欲洽取授權之著者已歿未達50年者,應向該著者之繼承人洽詢權利之歸屬後,再向著作財產權人洽取授權。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020517c」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