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200003750號
要旨
主旨:貴局函詢臺中市「2013中臺灣元宵燈會」小提燈,原暫訂名稱為「鋼鐵蛇史塔克」,是否與電影「鋼鐵人」涉及侵權一事,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局102年1月10日中市觀行字第1020000562號函。二、按我國著作權法所稱之「著…
令函要旨
主旨:貴局函詢臺中市「2013中臺灣元宵燈會」小提燈,原暫訂名稱為「鋼鐵蛇史塔克」,是否與電影「鋼鐵人」涉及侵權一事,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局102年1月10日中市觀行字第1020000562號函。二、按我國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因此,著作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二項要件時,方屬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來函所述電影「鋼鐵人」之電影名,屬單句或單詞,與上述著作權法要求之保護要件不符,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因此,臺中市「2013中臺灣元宵燈會」小提燈,原暫訂名稱為「鋼鐵蛇史塔克」,與電影「鋼鐵人」之電影名部分雷同一節,並不會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