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11115
要旨
有關 您來信關心著作權保護並提供建言,本局至表感謝,謹就來信建議事項說明如下:一、有關 您來信希望政府可以建立影像產品正版認證制度,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著作財產權之讓與及授權利用頻繁,其授權、讓與之範圍及條件等,悉依雙方當事人契約約定,行政…
令函要旨
有關 您來信關心著作權保護並提供建言,本局至表感謝,謹就來信建議事項說明如下:一、有關 您來信希望政府可以建立影像產品正版認證制度,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著作財產權之讓與及授權利用頻繁,其授權、讓與之範圍及條件等,悉依雙方當事人契約約定,行政機關並無相關資料,又利用人是否使用盜版而構成侵權,原則上屬告訴乃論,應由權利人於個案中出面主張權利,因此,行政機關難以就個案之利用情形及其是否獲得授權,予以認證,惟業界如可建立該項制度者,本局樂觀其成。另據了解目前國際間僅韓國有著作權認證機制,惟其係針對海外著作權交易之權利歸屬狀態進行認證,目的在於協助韓國企業得以在海外順利進行著作權交易,本局將蒐集相關資訊,審慎研析,俾作為制定政策或修法之參考。二、為營造一個優質的創作環境,本局除支持檢、警、調等執法機關取締非法盜版之執法行為外,並體認到民眾保護著作權觀念之建立,乃是減少盜版行為根本之道,本局在既有基礎上,將持續加強保護著作權教育宣導工作,期能建立民眾正確著作權法制觀念,再次謝謝 您對相關著作權議題的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