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100090480號
要旨
主旨:貴署函詢按服裝設計圖製作衣服之著作權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101年10月25日中檢輝帝101偵續303字第113715號函。二、服裝設計圖若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得為著作權法所稱之「圖形著作」,於該設計圖完成時…
令函要旨
主旨:貴署函詢按服裝設計圖製作衣服之著作權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101年10月25日中檢輝帝101偵續303字第113715號函。二、服裝設計圖若具有原創性及創作性,得為著作權法所稱之「圖形著作」,於該設計圖完成時,即取得其著作權,而受著作權法的保護。至於依該設計圖標示之尺寸、比例製成之衣服,屬「實施」行為,並不涉及著作權法所稱「重製」或「改作」等行為。至個案情形究屬重製、改作抑或實施等情形,仍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情形個案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