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11026
要旨
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說明如下:一、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保護期間為著作人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法人著作及攝影、視聽、錄音等著作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50年,而已逾著作權保護期間之著作,任何人即不需再向原著作財產權人取得授權而能自由利用,…
令函要旨
有關 您所詢問的問題,說明如下:一、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保護期間為著作人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法人著作及攝影、視聽、錄音等著作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50年,而已逾著作權保護期間之著作,任何人即不需再向原著作財產權人取得授權而能自由利用,不會產生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的問題。二、維基百科網站之註記及相關內容如有著作權宣示及授權他人利用之聲明,自得於其授權之範圍內加以利用。至於該註記及聲明是否屬實,是個案事實認定問題,如有疑義,可請該網站說明。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0條、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