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10515

會議日期 101 年 05 月 15 日

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影印書籍的內容,涉及著作的重製權與散布權,這二種權利專屬於著作財產權人,如未徵得其同意或授權,即影印利用,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恐須負擔民、刑事責任。二、所以補習班將市面上販售的書籍影印部分內容發給學生,作…

令函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影印書籍的內容,涉及著作的重製權與散布權,這二種權利專屬於著作財產權人,如未徵得其同意或授權,即影印利用,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恐須負擔民、刑事責任。二、所以補習班將市面上販售的書籍影印部分內容發給學生,作為上課用的教材,由於涉及前述二種專有權利,應須徵得該書籍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至於合理使用條文中的第46條擔任教學之人的合理使用,限於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補習班並不在此列,併此說明。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22條、第28條之1、第44至65條、第88條、第91條、第91條之1等規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010515」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