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01221b
要旨
一、所謂DVD之公播版或家用版,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著作商品分類,並個別訂定其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一般「公播版」是指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版本,反之,「家用版」係指於非公眾之場合使用之版本。二、貴校採購書籍所贈送之DVD…
令函要旨
一、所謂DVD之公播版或家用版,係廠商依其市場區隔原則,自行將其著作商品分類,並個別訂定其授權使用範圍、時間及地域等。一般「公播版」是指授權視聽著作公開上映之版本,反之,「家用版」係指於非公眾之場合使用之版本。二、貴校採購書籍所贈送之DVD,其上若無標示為「公播版」或「家用版」時,一般應屬「家用版」,是不能公開上映的,需向該視聽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 (非僅所謂之影片代理商) 取得授權書或同意書後方得公開上映。三、至您提及之各政府單位贈送之視聽資料出版品,如其上已有公開上映之授權, 貴館於其授權條件之內自得公開上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