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01209c
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著作權與著作附著物之所有權是兩個不同的權利,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屬於民法規定的範圍,係指物的所有人在法令限制範圍內,有完全支配所有物之權利。而著作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屬於著…
令函要旨
關於 您所詢的問題,答復如下:一、著作權與著作附著物之所有權是兩個不同的權利,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屬於民法規定的範圍,係指物的所有人在法令限制範圍內,有完全支配所有物之權利。而著作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屬於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的範疇。依照上述說明,貴公司購買之當代美術畫作,僅取得該畫作的「所有權」,而並未取得該畫作之著作權,換句話說,原則上,此時該畫作之著作權仍屬於畫家所享有,先予說明。二、貴公司欲以收藏之畫作為題材,印製成年曆贈送親友,由於涉及著作權人專有之「重製」及「散布」行為,所以除該畫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已屆滿(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存續於著作人之終身加死亡後50年)或有符合本法第44條至65條合理使用情形外,均須徵得該畫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會涉及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三、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22條、第28條之1、第30條、第44至65條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