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01103c
要旨
有關 您的來信,謹就著作權部分回復如下: 一、破解IC如係指對積體電路(integrated circuit)的邏輯(logical)設計、電路(circuit)設計或佈局(layout)進行解密,由於積體電路的邏輯設計、電路設計或佈局係屬…
令函要旨
有關 您的來信,謹就著作權部分回復如下: 一、破解IC如係指對積體電路(integrated circuit)的邏輯(logical)設計、電路(circuit)設計或佈局(layout)進行解密,由於積體電路的邏輯設計、電路設計或佈局係屬「概念」,不受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故不會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問題。惟如積體電路內存有本法所稱之「著作」(請參考本法第5條第1項及本法第5條第1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之規定),且著作權人於積體電路或檔案中採取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該等著作之防盜拷措施(請參考本法第3條第1項第18款之規定),如未經合法授權加以破解者須負民事賠償責任(請參考本法第80條之2第1項及第90條之3第1項之規定)。二、來函所述破解IC取出BIN檔及破解IC內的BIN檔是否違法1節,請參考上述說明。至於破解後進行侵權鑑定或比對之結果或數據可否作為侵權證據,以及是否被接受或採信等問題,係屬司法機關之權責,本局歉難答復。又所詢國內是否有破解IC取出BIN檔的能力及公正單位1節,本局並無相關資訊可提供,尚請諒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