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47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電子郵件1000630a

會議日期 100 年 06 月 30 日

要旨

有關 您的來信,回復如下:一、 來函所述報章、雜誌、期刊中與 貴公司產品有關的技術發展、商情等資訊,如其內容屬單純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包含圖片或照片等),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

令函要旨

有關 您的來信,回復如下:一、 來函所述報章、雜誌、期刊中與 貴公司產品有關的技術發展、商情等資訊,如其內容屬單純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包含圖片或照片等),依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人均得對之加以利用,自無違反本法之問題。惟其內容如不僅僅是「單純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而是在事實傳述以外,還添加了作者的評論及分析等或屬其他性質之文章,則該等資訊仍會受到本法的保護,將其節錄、翻譯、編輯整理後上傳公司內部網站或以電子郵件傳送同仁閱讀,會涉及重製、翻譯(改作)、編輯及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行為,如改以影印紙本傳送同仁參閱,亦會涉及重製及散布之行為,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二、 至於報章、雜誌、期刊中與 貴公司產品有關的技術發展、商情等資訊,是否屬「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因其範圍廣泛,尚難一概而論,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於具體個案中認定。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電子郵件1000630a」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