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10000028210號
要旨
貴署偵辦100年度偵字第3962號著作權案件,函請本局鑑定證物袋內所附之盜版光碟係屬何種著作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100年3月29日中檢輝奈100偵3962字第026068號函。二、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係採創作保護…
令函要旨
貴署偵辦100年度偵字第3962號著作權案件,函請本局鑑定證物袋內所附之盜版光碟係屬何種著作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100年3月29日中檢輝奈100偵3962字第026068號函。二、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係採創作保護主義,亦即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本法第10條)。依本法第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除該標的屬本法第5條所例示之著作外,並需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2項要件。是以,來函附件之光碟,如係前述之「著作」,且無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情形者,該著作自創作完成時起,即受本法之保護。三、另本局現已不辦理著作權鑑定業務,爰歉難辦理函囑鑑定業務,尚祈見諒。建議可洽請著作權學者專家或民間機構協助提供意見,隨文檢送著作權鑑定專家名單及著作權法第5條第1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各1份,請 卓參。四、隨函檢還原卷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