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智著字第09916003981號
要旨
貴公司/貴協會/台端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IPTV(MOD、NVOD)公開播送使用報率」一案,不予受理,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公司/貴協會/台端旨揭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二、查MUST公告增訂旨揭使用報酬…
令函要旨
貴公司/貴協會/台端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IPTV(MOD、NVOD)公開播送使用報率」一案,不予受理,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公司/貴協會/台端旨揭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辦理。二、查MUST公告增訂旨揭使用報酬率,因授權範圍與本局98年4月29日審議通過之該會衛星電視台使用報酬率重複,業經本局函令禁止實施,是有關該使用報酬率之審議申請應不予受理。三、本案如有不服,得於收受本處分次日起30日內,備具訴願書正、副本(均含附件),並檢附本處分書影本,經由本局向經濟部提起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