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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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一、如 貴校採購之影片為經合法取得公開上映授權之公播版資料,即使影片代理權在一年之後移轉,依著作權法規定,已取得之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影響,因此, 貴館仍可於授權範圍內提供予師生於圖書館內使用公開上映,不…
令函要旨
一、如 貴校採購之影片為經合法取得公開上映授權之公播版資料,即使影片代理權在一年之後移轉,依著作權法規定,已取得之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影響,因此, 貴館仍可於授權範圍內提供予師生於圖書館內使用公開上映,不會有侵害著作權之問題。 二、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7條第2項之規定。

